秘書室職掌如下: 1.研究發展計劃之研訂。 2.為民服務、行政革新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3.列管案件之追蹤、協調。 4.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 5.重要施政報告及工作報告之彙編。 6.公共關係及傳播媒體之聯繫。 7.諮詢委員會、館務會議議程編排及紀錄整理。 8.關於本館營運及一般觀眾服務業務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9.關於本館印信典守、公文收發、繕校與檔案管理事項。 10. 公文查詢及重要公文處理時效之催查。 11. 關於本館營繕工程招標、比價、議價及廳舍管理維護事項。 12. 關於本館庭園美化、環境整潔之策劃辦理事項。 13. 關於本館財物之招標、比價、議價、購置、修繕及維護事項 14. 關於本館財產物品之保管及供應事項。 15. 關於本館現金、存款、票據、契據、證券等出納、登記及保管事項。16. 關於本館技工、工友之管理事項。 17. 關於本館勞工保險事項。 18. 關於本館車輛、油料管理事項。 19. 關於本館防護團有關事項。 20. 關於本館駐衛警之指揮監督事項。 21. 其他不屬各組室辦理事項。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事細則第11條明確列舉了秘書室的職掌,共有21項。根據這些職掌,秘書室負責研究發展計畫的編訂、民眾服務和行政改革計畫的起草和執行、案件的跟進和協調、年度施政計畫和工作報告的彙編、公共關係和傳播媒體的聯繫、諮詢委員會和館務會議議程的編排和記錄整理、本館營運和觀眾服務業務的規劃和執行、本館印信典守、公文收發、繕校和檔案管理、公文查詢和重要公文處理時效的催查、本館營繕工程招標、比價、議價和廳舍管理維護、本館庭園美化和環境整潔的策劃和執行、本館財物的招標、比價、議價、購置、修繕和維護、本館財產物品的保管和供應、本館現金、存款、票據、契據、證券等的出納、登記和保管、本館技工和工友的管理、本館勞工保險事項、本館車輛和油料的管理、本館防護團相關事項、本館駐衛警的指揮和監督、以及其他不屬於其他組室負責的事項。 根據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事細則第11條的規定,秘書室主要負責博物館的行政工作、計畫編制、公關事務、人事管理、財物管理等事項。這些工作範圍很廣泛,涵蓋了博物館日常運作的各個方面。例如,秘書室需要編制研究發展計畫、彙編施政計畫和工作報告,並負責相關的協調工作。此外,秘書室還需要處理公共關係和傳播媒體的事務,並協助安排諮詢委員會和館務會議的議程。在人事和財物管理方面,秘書室負責管理博物館的秘書、技工、工友和警衛等人員,以及管理財物和車輛等資源。此外,秘書室還負責協助處理其他組室無法處理的事項。 這些職掌的確切內容和執行方式還需要參考相關的法規和機構內部規定。例如,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可能有相關的組織法規或辦事細則,其中可能會對秘書室的職掌進行更具體的規定。同樣地,相關的人事規定和財務規定也會影響秘書室在人事和財物管理方面的操作。因此,在具體運作時,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需要根據這些法規和規定來引導秘書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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