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職掌如下: 1.關於本館組織編制研擬事項。 2.關於本館分層負責明細表擬(修)訂事項。 3.關於本館人事規章及人事革新之擬訂事項。 4.關於本館職員任免、遷調、任審及其他人事資料登記事項。 5.關於本館職員訓練、進修、差假勤惰、考核獎懲事項。 6.關於本館職員待遇、福利、退休、保險、撫卹、資遣、養老事項。 7.關於本館職員人事服務事項。 8.關於本館人事人員人事管理事項。 9.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根據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事細則第 12 條,人事室的職掌包括以下項目: 1. 負責研擬本館的組織編制事項。 2. 負責擬訂(修訂)本館的分層負責明細表。 3. 負責擬訂本館的人事規章以及進行人事革新的相關事項。 4. 負責職員的任免、遷調、任審以及其他人事資料的登記事項。 5. 負責職員的訓練、進修、差假勤惰、考核獎懲等事項。 6. 負責職員的待遇、福利、退休、保險、撫卹、資遣、養老等事項。 7. 負責職員的人事服務事項。 8. 負責人事管理事項。 9. 其他相關的人事管理事項。 依據相關資料,例如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組織規程或人事規章,可以進一步了解人事室的職掌及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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