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學組職掌如下: 1.關於本組各學門(包括考古學、民族學)標本及資料之蒐集與採購作業之擬定及執行。 2.關於本組各學門學(包括考古學、民族學)調查研究計畫之擬定及執行。 3.關於本組各學門標本之整理、製作、修護、保存與管理、研究與鑑定,並協助館外相關學門標本之鑑定。 4.關於整理蒐藏品及相關資料提供本館展示與教育之用。 5.關於參加國內外相關學門之學術交活動。 6.關於撰寫人類學蒐藏研究與相關之學術報告。 7.關於保存本館人類學蒐藏品及相關資料,提供國內外專家學者之鑑定與研究。 8.關於接受國內外相關研究機構委託之人類學調查與研究計畫。 9.關於參與協助本館展示及科學教育活動事項。 10. 關於其他有關本館蒐藏研究規劃或彙辦事項。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事細則第6條明確規定了人類學組的職掌。根據該條款,人類學組的職掌包括以下內容: 1. 開展人類學各學門(包括考古學、民族學)標本及資料的蒐集與採購工作的規劃和執行。 2. 負責制定和執行人類學各學門學調查研究計畫。 3. 負責人類學各學門標本的整理、製作、修護、保存、管理、研究和鑑定,並協助外部相關學門標本的鑑定工作。 4. 負責整理蒐藏品和相關資料,以供博物館展示和教育使用。 5. 參加國內外相關學門的學術交流活動。 6. 撰寫人類學蒐藏研究和相關學術報告。 7. 保存博物館的人類學蒐藏品和相關資料,並提供國內外專家學者的鑑定和研究工作。 8. 接受國內外相關研究機構委託的人類學調查和研究計畫。 9. 參與協助博物館的展示和科學教育活動。 10. 負責其他與博物館蒐藏研究規劃或統籌有關的事項。 根據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事細則的規定,人類學組將涉及人類學的各個方面,包括標本與資料的收集、整理和鑑定,調查研究計畫的進行,以及協助其他相關學門的鑑定和研究工作。此外,人類學組還負責博物館展示和科學教育活動的參與,並與國內外研究機構合作進行相關調查和研究計畫。 參考資料: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事細則第6條。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官方網站相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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