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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辦事細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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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臺職員之工作,由臺長視實際需要調配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辦事細則第18條,本臺職員的工作安排由臺長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配。這意味著臺長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對職員進行調動,以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具體的調配方式和程序可能需要參考該辦事細則的其他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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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辦事細則第 18 條規定:「本臺職員之工作,由臺長視實際需要調配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辦事細則第 1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