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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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展示計畫之擬訂、策劃及執行。 二、展場空間與設施之規劃、協調、整合。 三、人權教育之課程研發及推廣。 四、威權統治時期不義遺址之串聯及相關活化協助。 五、館際交流合作及協助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之組織發展。 六、其他有關展示教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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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國家人權博物館處務規程第5條的規定,展示教育組的職掌如下: 1. 擬訂、策劃和執行展示計劃。 2. 負責展場空間和設施的規劃、協調和整合工作。 3. 負責人權教育課程的研發和推廣。 4. 協助將威權統治時期不義遺址相關活化,並進行串聯工作。 5. 負責推動館際交流合作,並協助推廣當代人權理念的實踐。 6. 負責其他相關的展示教育事項。 以上回答僅綜合了根據國家人權博物館處務規程第5條的內容所給出的解釋,未提供具體範例或引述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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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