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 第 6 條
- 1.私立學校得設分校或分部。
- 2.前項分校、分部之設立標準、程序及管理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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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私立學校法第6條的規定,私立學校可以設立分校或分部。該條規定了分校、分部的設立標準、程序和管理辦法由教育部來定。這意味著私立學校需要遵從教育部所制定的規範來進行分校、分部的設立,包括標準、程序和管理辦法等。相關參考資料可參考私立學校法本身以及教育部所公布的相關相關文件、指引或政策。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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