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 第 6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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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根據私立學校法第69條,當私立學校希望改制為其他類型的學校時,學校的法人必須擬定改制計劃,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可實施。在學校主管機關核准之前,學校應該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的意見。 參考資料: 根據私立學校法第69條,私立學校擬改制為其他類型學校時,應將改制計畫提交給學校主管機關審核,並且在審核之前,需要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的意見。這樣的程序可以確保私立學校在改制過程中的合法性和適切性。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3 版
- 法人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本條有 3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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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