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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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障礙而不影響教學工作者亦得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教師登記或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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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第 25 條,身體有肢體障礙但不影響教學工作者,也可以根據該辦法進行教師的登記或檢定。這表示即使教師有肢體上的障礙,只要能夠正常進行教學工作,他們仍然有資格進行登記和檢定。 參考資料: - 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最新修正日期: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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