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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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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障礙而不影響教學工作者亦得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教師登記或檢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第 25 條,身體有肢體障礙但不影響教學工作者,也可以根據該辦法進行教師的登記或檢定。這表示即使教師有肢體上的障礙,只要能夠正常進行教學工作,他們仍然有資格進行登記和檢定。 參考資料: - 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最新修正日期: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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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第 25 條規定:「肢體障礙而不影響教學工作者亦得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教師登記或檢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第 2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