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 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教育主管機關為發展原住民族教育,得指定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由學校提出申請,辦理部分班級實驗教育。
- 前項部分班級實驗教育之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2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