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應參加輔導知能之進修或研習,以增進專業知能。
根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第6條,教師應參加輔導知能之進修或研習,以增進專業知能。這表示教師在執行輔導任務時,應積極參加相關的進修或研習活動,以提升其專業能力。教師可以透過參加相關培訓課程、工作坊、研討會等方式,不斷學習和更新輔導知能,以更好地應對學生的需求和挑戰。 參考資料: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第6條 台灣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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