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分校分部設立標準程序及管理辦法 第 13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私立學校分校分部設立標準程序及管理辦法第13條的規定,如果分校或分部在成績上表現優良,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可以根據相關法令規定,給予獎勵。這表示分校或分部可以享受特定的獎勵措施,以肯定其優秀的教學成果或其他表現。具體的獎勵方式和適用的法令規定需要參考私立學校分校分部設立標準程序及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法令的具體內容。
- 行政機關名詞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私立學校分校分部設立標準程序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