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分校分部設立標準程序及管理辦法 第 13-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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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大學分校、分部之設立,應依大學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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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私立學校分校分部設立標準程序及管理辦法第 13-1 條規定,私立大學分校、分部之設立程序及管理辦法,應依照大學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之規定辦理。具體而言,私立學校在設立分校或分部時,需要遵守相關法規,包括大學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的規定。這些規定可能包括分校或分部的設置標準、程序和管理辦法等。以最新修訂的大學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為例,該辦法對設立分校或分部的要求、變更程序和停辦程序等進行了詳細規範。因此,私立大學在設立分校或分部時,需遵循這些規定進行申請及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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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