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教育基本法 第 13 條(教育實驗、研究、評鑑及財務查核)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政府及民間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並應加強教育研究及評鑑工作,以提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發展。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