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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教育基本法 第 14 條(學力鑑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人民享有請求學力鑑定之權利。
  2. 學力鑑定之實施,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定之學校或教育測驗服務機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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