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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之飲食安全衛生(以下簡稱餐飲安全衛生)管理項目如下: 一、餐飲安全衛生、健康飲食之規劃、教育及宣導事項。 二、餐飲安全衛生之維護事項。 三、餐飲場所之衛生管理事項。 四、餐飲從業人員及督導人員之訓練進修及研習事項。 五、其他有關餐飲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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