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5條規定,學校為了防止校園霸凌的發生,可以參照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4條和第5條的規定,將校園霸凌危險空間納入校園安全規劃。根據此條規定,學校可以根據性平會的調查結果和建議,相應地在校園內進行安全規劃,以預防和防制校園霸凌的發生。 依據參考資料及相關法規,可以舉出一個範例。根據「國民中小學校園霸凌防制原則」(教育部令第108年3月20日華教高字第1080103568號),第2條第2項規定,學校應根據本原則及性平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等相關法令及準則,制定學校校園霸凌防制計畫,包括校園安全規劃等,以確保學生的安全。這就表示,學校在校園霸凌防制工作中,可以參考和應用性平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將校園霸凌危險空間納入校園安全規劃,以保障學生的權益和安全。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