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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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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於受安置輔導感化教育期滿一個月前或經提報免除停止執行感化教育當月,安置輔導機構或感化教育機構應邀集擬轉銜及復學學校主管機關代表、學校校長、兒童及少年家長代表及其他相關人員,召開轉銜及復學輔導會議,訂定離開機構後之轉銜及復學教育計畫。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第 5 條,當兒童及少年在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期滿一個月前或經提報免除、停止執行感化教育當月時,安置輔導機構或感化教育機構應召集相關人員包括學校主管機關代表、學校校長、兒童及少年家長代表等,召開轉銜及復學輔導會議,制定離開機構後的轉銜及復學教育計畫。 這意味著在兒童或少年即將離開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機構之前,必須舉行一次會議,以討論他們的轉學和復學計劃。會議的參與者包括學校主管機關代表、學校校長、兒童及少年家長代表,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在會議上,將制定一個計劃,以確保這些兒童或少年能夠順利轉學到新學校並繼續接受教育。 參考資料: 《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

  • 少年名詞
  • 安置輔導名詞
  • 感化教育名詞
  • 免除名詞
  • 停止執行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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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第 5 條規定:「兒童及少年於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期滿一個月前或經提報免除、停止執行感化教育當月,安置輔導機構或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