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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所定成績優良,除成績證明外,並得以個人其他學術、專業成就證明文件或資料,替代或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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