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為瞭解學校校務基金執行之情形,得組成專案小組至各校訪視或委請會計師查核,並作成專案報告。
根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9條,本部為了瞭解學校校務基金的執行情形,可以組成專案小組到各校進行訪視,或者委託會計師進行查核,並且製作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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