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 8 條
- 1.學校辦理推廣教育應考量師資、課程及教學品質,審慎規劃各班次招生人數。
- 2.推廣教育學分班,以採專班方式辦理為原則,每班不得超過六十人。
- 3.推廣教育學分班,採隨一般科系所附讀者,其隨班附讀人數,應符合下列規定。但有特殊原因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一、大學學士班及專科學校隨班附讀人數,以六人為限。 二、碩士班隨班附讀人數,以五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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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8條,學校在辦理推廣教育時應考量師資、課程及教學品質,並且審慎規劃每個班次的招生人數。推廣教育學分班一般是以採用專班的方式辦理,並且每個班次的人數不得超過六十人。對於隨一般科系附讀的學員人數,有具體的規定。大學學士班及專科學校的隨班附讀人數限制為六人以內,碩士班的隨班附讀人數限制為五人以內。特殊原因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的情況則不受此限制。其中範例可參考學校依照規定設定每個推廣教育班的人數上限,例如一所大學的推廣教育學分班每個班次只能招收不超過六十名學員。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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