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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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應解除職務之遴委會委員參與決議者,該遴委會之決議當然違背法令而無效。
- 2.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以外應解除職務之遴委會委員參與之決議效力,遴委會應於委員遞補後開會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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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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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違背法令名詞
-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7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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