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第 5 條
學校實施遠距教學,應於具備教學實施、記錄學生學習情形及其他支援學習功能之學習管理系統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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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學校在實施遠距教學時,應該使用具備教學實施、記錄學生學習情況以及其他支援學習功能的學習管理系統。這個系統的功能包括但不限於教學實施、課程內容、學習進度、學習評量、師生互動等。該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遠距教學的教學品質和學生學習成果的監督和紀錄。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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