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第 6 條
- 1.學校之院、所、系、科、學位學程開設遠距教學課程,應依學校規定由開課單位擬具教學計畫,依大學法施行細則及專科學校法規定之課程規劃及研議程序,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並應公告於網路。
- 2.前項教學計畫,應載明教學目標、修讀對象、課程大綱、上課方式、師生互動討論、成績評量方式及上課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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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6條的規定,學校在開設遠距教學課程時,必須按照學校的規定由開課單位擬具教學計畫。這個教學計畫必須包括教學目標、修讀對象、課程大綱、上課方式、師生互動討論、成績評量方式以及上課注意事項。該教學計畫必須經過教務相關的校級會議通過後,才能實施。此外,該教學計畫也應該公告於網路上供大眾查閱。 參考資料: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第6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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