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以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申請設立私立專科以上實驗學校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申請前三年內,法人運作正常,無重大財務缺失。 二、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三、私法人由學校法人改辦者,改辦逾三年。
根據上述法規,專科以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與設校及教學品質保證辦法第5條,非營利的私法人如果要申請設立私立專科以上實驗學校,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 在申請前三年內,法人的運作必須正常,沒有重大的財務缺失。 2. 符合該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具體內容需要參考相關法規文件以得到更詳細的資訊。 3. 如果是學校法人改辦成私法人,必須已經改辦超過三年。 根據我的知識和資料,以下是與該法規相關的範例: 在申請私立專科以上實驗學校許可時,私法人必須提交最近三年的財務報表,以證明其財務運作正常,並且沒有發生重大的財務缺失。 符合該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涉及學校的教學品質標準,例如師資水平、課程規劃等,具體的內容請參照該辦法文件。 如果一所學校原本是學校法人,後來改為私法人,當申請設立私立專科以上實驗學校時,必須已經改為私法人超過三年,在這段時間內確保其運作穩定並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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