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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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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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有關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的制定,依法由教育主管機關負責。該條規定賦予教育主管機關權限,制定相關辦法以評量專科以上學校的實習課程績效。這項辦法的目的是確保學生在實習課程中能夠取得實際的學習成果,並將其納入評量體系中。具體的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的內容,需要參考教育主管機關所公布的相關法規、指引或指引文件。
- 第十三條第一項條文
-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 13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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