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 6 條
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應以專班方式辦理。但學習時數課程及學分課程得隨一般科、系附讀;其隨班附讀之該班總人數,以六十人為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第6條的規定,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時,應以專班方式進行。但在學習時數課程和學分課程方面,可以允許學生隨一般科系進行附讀。不過,隨班附讀的學生人數不能超過該班的總人數限制,上限為60人。 參考資料: - 教育部 (2020)。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檢索自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60013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