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參加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之學生,得由本部依下列規定發給獎學金: 一、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者,新臺幣二十萬元。 二、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二等獎者,新臺幣十萬元。 三、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三等或四等獎者,新臺幣五萬元。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第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