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績效評鑑辦法 第 1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依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績效評鑑辦法的相關規定被訂定出來。這條法條主要是針對國立高中的校務基金進行績效評估的辦法進行規範。根據該辦法,學校應將校務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的評估,以確保資金的正確使用和有效管理。詳細的評鑑方式和程序可以參考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績效評鑑辦法。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績效評鑑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