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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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有特殊招生需要者,其免試入學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不受該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規定之限制。但其比序,應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一、學校以群、科或校為規劃單位,擬具課程計畫、申請單獨招生之特色需求、理由及超額比序項目與方式,送該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並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單獨辦理免試招生。 二、學生得向前款各單獨招生學校報名,不受就學區限制,並以選擇一學校報到為限。 三、單獨招生學校之報到日期,應與就學區免試入學報到日同一日;其未招滿之名額,得辦理續招,其續招方式,除有特殊情形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外,應依各區免試入學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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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第 7 條規定了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有特殊招生需要者的免試入學辦法。根據該條規定,這些學校可以依以下的規定辦理免試入學,不受該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規定的限制。但其比序,應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根據該條規定的第一項,學校以群、科或校為規劃單位,需要申請單獨招生的學校,應該擬具課程計畫、特色需求、理由以及超額比序項目和方式,送該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並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才能單獨辦理免試招生。 根據該條規定的第二項,學生可以向前款中單獨招生的學校報名,並不受就學區限制,但只能選擇一所學校報到。 根據該條規定的第三項,單獨招生學校的報到日期應與就學區免試入學的報到日同一日。對於未招滿的名額,可以辦理續招,但續招方式應依據各區免試入學方式辦理,除非有特殊情形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 核名詞
-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 第 6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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