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第 2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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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以上的法規,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第 26 條共有四項條文。針對這些條文,我將進行逐條解釋。 1. 第一項規定,本部為了鼓勵申請人編輯稀有類科教科用書並給予獎助,有權根據需要公告稀有類科獎助科目。 參考資料: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2A6F5B632523BCA&s=9518C86DD745A754) 範例:教育部根據需要公告了『中國文化史』稀有類科獎助科目,以鼓勵申請人編輯此類科教科用書。 2. 第二項規定,申請人在前項獎助科目公告後的兩個月內,需要提交編輯計畫並向本部申請獎助。 參考資料: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2A6F5B632523BCA&s=9518C86DD745A754) 範例:在『中國文化史』稀有類科獎助科目公告後的兩個月內,申請人必須提交『中國文化史』教科用書的編輯計畫並向教育部申請獎助。 3. 第三項規定,一旦教育部受理了申請人的申請,應召集相關的學者專家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申請人,教育部會核定編輯計畫和獎助金額並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按照本辦法所規定的程序申請審定。 參考資料: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2A6F5B632523BCA&s=9518C86DD745A754) 範例:教育部召集了中國文化史領域的學者專家進行審查,並核定了『中國文化史』教科用書編輯計畫和獎助金額,並通知申請人。 4. 第四項規定,根據所編寫的教科用書的學分數,獎助金額有不同的計算方式。例如,如果學分數在一到二學分以下,每冊的獎助金額是新台幣九萬元。 參考資料: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學系所學分表(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2A6F5B632523BCA&s=9518C86DD745A754) 範例:一本『中國文化史』教科用書在學分數為三學分時,每冊的獎助金額為新台幣十一萬元。
- 核定名詞
- 審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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