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第 1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第1條」規定了該辦法的制定依據,即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六十三條。根據該法條,這項辦法是為了確保自學進修的學生可以接受高級中等教育的學位之鑑定考試而訂定的。該法條的具體內容可以在高級中等教育法中找到,這條法規的最新版本需要查閱最近的法律文件以確定。這項辦法的目的是確保自學進修的學生可以經過鑑定考試來獲得高級中等教育的學位,並且規定了相關的考試辦法和程序。
- 第六十三條條文
- 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 63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