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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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國民中學開設之技藝教育課程,學生人數以十二人至三十人為原則,偏遠及離島地區得視需要酌減人數。
- 2.國民中學應自行或與其他合作單位共同開設多元職群,提供技藝教育學生選修。學生得在第一學期、第二學期分別選修一職群或二職群;其選修相同職群者,應以加深加廣、實作課程為限。
- 3.專班上課應以外加班級數方式辦理。但偏遠及離島地區之國民中學三年級普通班班級數在三班以下者,連同專班合計,得維持原班級數。
- 4.技藝教育採抽離式上課者,其上課節數,每星期以三節至十二節為限;採專班上課者,每星期以七節至十四節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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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了國民中學的技藝教育課程的開設和選修方式,以及相關的人數和節數限制。根據第1條,國民中學的技藝教育課程的學生人數原則上應為十五人至三十五人,偏遠及離島地區可以酌減人數。根據第2條,國民中學應規劃一至四個職群的技藝教育課程供學生選修,學生可以在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選修一個或兩個職群,相同職群的選修應以加深加廣和實作課程為限。根據第3條,專班的上課方式應以外加班級數的方式辦理,但偏遠及離島地區的國民中學三年級普通班班級數在三班以下時,加上專班合計可以維持原班級數。根據第4條,採用抽離式上課方式的技藝教育課程每週上課節數限制在三節至十二節之間,而採用專班上課方式的則限制在每週七節至十四節之間。 參考資料: 1. 教育部國教司官方網站 -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2. 教育部官方網站 - 國中技藝教育實施辦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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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