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國民中學因成立專班後致原班級人數減少者,專班學生仍依原班級上課,不得調整編班。
  2. 專班上課以前條第三項但書方式辦理者,學校應就普通班學生,以抽籤或電腦亂數方式調整班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