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幼稚教育法11公立幼稚園教師之派任

快速跳轉

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之幼稚園,其教師由各該政府派任。 師資培育機構附設之幼稚園,其教師由校長遴選合格人員聘任。 公立國民小學附設之幼稚園,其教師由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遴選合格人員派任。 私立幼稚園,其教師由園長遴選合格人員聘任,並報請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幼稚教育法第 11 條的內容,有以下幾點釋義: 1. 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的幼稚園,其教師由各該政府派任。 這表示直轄市、縣(市)政府負責幼稚園教師的派任工作,有權力選拔和指派適合的人擔任教師職務。 2. 師資培育機構附設的幼稚園,其教師由校長遴選合格人員聘任。 師資培育機構是指培養教師素質的學校或機構,附設幼稚園則指該機構內的幼稚園。根據法條,這些幼稚園的教師是由校長從經過選拔選出的合格人員中聘任。 3. 公立國民小學附設的幼稚園,其教師由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遴選合格人員派任。 這指的是在公立國民小學附設的幼稚園中,教師的選拔和派任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負責。該機關會遴選合格人員並指派他們擔任教師職務。 4. 私立幼稚園,其教師由園長遴選合格人員聘任,並報請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 私立幼稚園的教師是由園長負責遴選合格人選,並進行聘任程序。此外,園長還需要向所在地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報備和核備相關人員的聘任。 參考資料: 1. 幼稚教育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40001) 2. 國民教育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50001) 3. 教師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60002)

  • 行政機關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幼稚教育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幼稚教育法第 11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之幼稚園,其教師由各該政府派任。 師資培育機構附設之幼稚園,其教師由校長…」(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幼稚教育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