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成績之考查,分左列各款辦理: 一、國民中學公民與道德、國民小學生活與倫理學科。 二、操行。
根據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7條的規定,德育成績的考查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針對國中學生的公民與道德學科,以及國小學生的生活與倫理學科進行考查。第二種是針對學生的操行進行考查。 根據相關參考資料,我們可以看到教育部曾於2020年7月21日發布的「公立國民中小學操行考評要點」中,對於學生的操行評分標準進行了具體說明。根據該文件,學生的操行評分是根據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查:包括是否遵守校規、是否積極參與班級活動與校園生活、是否具有良好的學習態度和行為禮貌等等。因此,在進行學生的德育成績考查時,可以參考這些評分標準進行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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