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與道德學科,依公民活動能力及道德實踐等項目考查之;生活與倫理學科,依行為習慣與知識觀念等項目考查之,其考查結果佔德育成績百分之三十。
根據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8條,公民與道德學科的考查項目包括公民活動能力及道德實踐,而生活與倫理學科的考查項目則包括行為習慣與知識觀念。這些項目的考查結果將佔德育成績的30%。具體來說,學生在公民與道德學科方面會被評價其公民活動能力和道德實踐能力,而在生活與倫理學科方面會被評價其行為習慣和知識觀念。這將對學生的德育成績產生30%的影響。 參考資料: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