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或教保準備室,應依需要設置教材教具製作器材、辦公桌椅、電腦及事務機器、業務資料櫃、行事曆板、會議桌及教保服務人員個別桌椅或置物櫃等設備,並視個別條件及需求,增加其他必要設備。
依照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26條的規定,幼兒園的辦公室或教保準備室應該根據需要設置教材教具製作器材、辦公桌椅、電腦及事務機器、業務資料櫃、行事曆板、會議桌及教保服務人員個別桌椅或置物櫃等設備。此外,根據個別條件及需求,還可以增加其他必要的設備。可參考的資料為「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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