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5

快速跳轉
  1. 1.幼兒園及其分班與下列特殊設施或場所之距離,應符合下列相關規定: 一、加氣站: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規定。 二、加氫站:加氫站銷售氫燃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 三、加油站:幼兒園出入口(包括大門、側門)至加油站地界應有一百公尺以上之距離。但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依法取得幼兒園、幼稚園或托兒所之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者,不在此限。 四、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 五、殯葬設施: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但於一百零一年四月二日以前已依法取得幼稚園或托兒所之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者,不在此限。
  2. 2.除前項規定外,幼兒園及其分班與特殊設施或場所之距離,亦應符合其他中央法規或地方自治法規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5條的規定,幼兒園及其分班應與特殊設施或場所保持一定距離。這些特殊設施或場所包括加氣站、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殯葬設施。其中,對於加氣站的距離,需遵守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的規定;對於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的距離,則需遵守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於殯葬設施的距離,則需遵守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但是,已於民國101年4月3日前依建築法取得F3使用類組(幼稚園或托兒所)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的幼兒園及其分班,不受此限制。此外,除了以上規定,幼兒園及其分班與特殊設施或場所之距離,還應符合其他中央法規或地方自治法規的規定。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內政部,「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最後修正日期:2014年10月17日,取自內政部官方網站:https://law.moi.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40002 2. 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最後修正日期:2020年11月20日,取自內政部官方網站:https://law.moi.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30047 3. 中華民國內政部,「殯葬管理條例」,最後修正日期:2021年6月15日,取自內政部官方網站:https://law.moi.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50001

  • 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法規
  • 加氫站銷售氫燃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法規
  • 使用執照名詞
  •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法規
  • 殯葬管理條例法規
  • 地方自治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 5 條規定:「幼兒園及其分班與下列特殊設施或場所之距離,應符合下列相關規定: 一、加氣站: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規…」(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