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23

快速跳轉

實驗教育之實施違反本條例或實驗教育計畫、經實驗教育評鑑結果辦理不善或有影響學生權益之情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經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廢止其辦理實驗教育之許可。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23條,如果實驗教育的實施違反了該條例或者實驗教育計畫,在實驗教育評鑑結果中辦理不善或者涉及影響學生權益的情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該要求這些實驗教育機構限期改善。如果在期限屆滿後仍然沒有改善,則經過審議會的審議通過後,主管機關可以廢止其辦理實驗教育的許可。 有關這一條法規的範例,在實施實驗教育時,如果某一個實驗教育機構忽視了該條例中的規定,或者在評鑑中發現其辦理不善或對學生權益有不良影響,主管機關可以要求機構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改善。如果在期限內沒有改善,主管機關可以進行審議並經過審議會的通過後,終止其辦理實驗教育的許可。 參考資料:《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立法沿革 2

(1031104 制定)

實驗教育之實施違反本條例或實驗教育計畫、經實驗教育評鑑結果辦理不善或有影響學生權益之情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經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廢止其辦理實驗教育之許可。

立法理由定明實驗教育之監督措施。

(1061229 全文修正)

實驗教育之實施違反本條例或實驗教育計畫、經實驗教育評鑑結果辦理不善或有影響學生權益之情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經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廢止其辦理實驗教育之許可。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 主管機關名詞
  • 廢止名詞
(1031104 制定)

定明實驗教育之監督措施。

(1061229 全文修正)

本條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23 條規定:「實驗教育之實施違反本條例或實驗教育計畫、經實驗教育評鑑結果辦理不善或有影響學生權益之情事者,直轄…」(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23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6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