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第14條,該保險的給付項目包括身故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能保險金、生活補助保險金和集體中毒保險金。其中醫療保險金又包括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以及燒燙傷及需重建手術保險金。 參考法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 第 14 條 作為參考資料,可以查閱該條例最新版本,進一步瞭解各項保險金的詳細條件、申請程序和給付標準。例如,關於醫療保險金,可以參考相關的法規或指引文件,了解何種情況下可以獲得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和燒燙傷及需重建手術保險金的給付。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沒有提供具體的範例或更詳細的問題描述,我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解釋或參考資料。建議您參考相關法條和相關法規的最新版本,以瞭解該保險條例所規定的具體內容。
本保險給付項目如下: 一、身故保險金。 二、醫療保險金。 三、失能保險金。 四、生活補助保險金。 五、集體中毒保險金。 前項醫療保險金包括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與燒燙傷及需重建手術保險金。
立法理由第一項參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第五條之給付項目規定本保險之給付項目,各款說明如下: (一)第一款規定身故保險金。 (二)第二款為醫療保險金,其給付項目包括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燒燙傷及重建手術保險金。並明列於第二項。 (三)第三款參考勞工保險條例將殘廢保險金修訂名詞為失能保險金。 (四)第四款及第五款分別規定生活補助金、集體中毒保險金等本保險之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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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參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第五條之給付項目規定本保險之給付項目,各款說明如下: (一)第一款規定身故保險金。 (二)第二款為醫療保險金,其給付項目包括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燒燙傷及重建手術保險金。並明列於第二項。 (三)第三款參考勞工保險條例將殘廢保險金修訂名詞為失能保險金。 (四)第四款及第五款分別規定生活補助金、集體中毒保險金等本保險之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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