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應置備教職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點名冊、學生學業及操行成績考查登記冊、課程表、教學進度表及財產目錄等,並按時填載,以備查考。
根據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15條,補習班在設立及經營過程中應該準備並保存教職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點名冊、學生學業及操行成績考查登記冊、課程表、教學進度表及財產目錄等文件。這些文件應該按時填寫,以便查核和考評。 範例參考資料:我們可以參考台灣教育部所提供的相關法令和規章,例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這些資料可以在教育部的官方網站上找到。根據這些資料,補習班應該根據法規要求準備相關文件,如教職員名冊、學生名冊等,並按時填寫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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