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出版品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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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出版品,指印刷成冊之圖書,或以印刷為主之其他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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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全國出版品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辦法第3條,該辦法所指的出版品是指印刷成冊的圖書,或以印刷為主的其他媒體。這意味著該法條的範圍包括書籍以及其他主要以印刷方式進行製作的媒體。根據資料,出版社申請國際標準書號及編目通常需要5個工作天的時間,印刷裝訂則需要7個工作天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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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