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就讀私立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辦法4

快速跳轉
  1. 1.身心障礙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申請補助費,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就讀之平價幼兒園或機構提出。
  2. 2.非平價幼兒園及機構受理前項申請後,每學年度第一學期應於九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第二學期應於三月一日至四月十五日,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與輔導等通報,及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補助、獎助。
  3. 3.前二項申請方式、應繳交文件、資料、審查作、發放方式及其他相關規定,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就讀私立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辦法》第4條的規定,申請補助費的身心障礙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相關人員應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填寫申請書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向該幼兒園或機構提出申請。幼兒園和機構應在每個學年度第一學期的九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第二學期的三月一日至四月十五日之間,完成身心障礙學生的鑑定、安置和輔導等通報,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補助和獎助。具體的申請方式、所需提交的文件和資料、審查程序、發放方式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法定之規定進行制定。 參考資料: 《就讀私立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辦法》。

  • 法定代理人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鑑定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就讀私立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就讀私立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辦法第 4 條規定:「身心障礙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申請補助費,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填具申請書…」(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就讀私立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