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特殊讀者使用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徵集轉製提供及技術規範辦法11

快速跳轉

圖書館得與國內外圖書館、法人或團體合作,交換或輸入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專供特殊讀者使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特殊讀者使用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徵集轉製提供及技術規範辦法第11條,圖書館可以與國內外圖書館、法人或團體合作,進行圖書資訊特殊版本的交換或輸入,並提供給特殊讀者使用。 參考資料: - 國家圖書館特殊設施服務網(http://www.ncl.edu.tw/service/special_services/) - 國家圖書館特殊讀者服務區(http://www.ncl.edu.tw/service/user_services/13/)

  • 法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特殊讀者使用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徵集轉製提供及技術規範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特殊讀者使用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徵集轉製提供及技術規範辦法第 11 條規定:「圖書館得與國內外圖書館、法人或團體合作,交換或輸入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專供特殊讀者使用。」(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特殊讀者使用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徵集轉製提供及技術規範辦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