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讀者使用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徵集轉製提供及技術規範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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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對於附有防盜拷措施之圖書資訊版本,無法轉製為專供特殊讀者使用之圖書資訊特殊版本者,得要求著作權人或其所授權之人提供破解技術或代為轉製;圖書館得依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二第三項第九款規定,自行或委由他人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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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規「特殊讀者使用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徵集轉製提供及技術規範辦法」第9條,當圖書館遇到有防盜拷措施的圖書資訊版本無法轉製成特殊讀者使用的版本時,可以要求著作權人或其授權者提供破解技術或代為轉製。另外,圖書館也可以根據著作權法第80條之2第3項第9款的規定,自己或委託他人進行破解操作。這項法規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特殊讀者能夠便利地取得他們所需的圖書資訊。以最新的參考資料來看,這項法規目前沒有特定的修改或修正。
- 著作權名詞
- 第八十條之二第三項第九款條文
- 著作權法 第 80-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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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