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境外臺校於蒐集個人資料時,應遵守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有關告知義務之規定,並區分個人資料屬直接蒐集或間接蒐集,分別訂定告知方式、內容及注意事項,要求所屬人員確實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