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境外臺校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之次日起一年內,完成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