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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 22 條

全大運承辦經費來源如下: 一、中央相關機關分攤或補助款。 二、承辦學校自籌款。 三、報名費收入。 四、廣告費收入。 五、媒體轉播權利金收入。 六、賽會冠名權收入。 七、品牌或標誌指定費收入。 八、個人、團體或機構之贊助及捐助。 九、出售紀念物品之收入。 十、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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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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