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運動教練因訓練工作之需要,在不影響本職工作之推動下,經學校同意,得參加各項專業訓練、研究及觀摩等課程。
根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 28 條規定,專任運動教練可以參加各項專業訓練、研究及觀摩等課程,前提是不影響其本職工作的推動,并且需要事先經學校同意。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提升專任運動教練的專業能力和知識,以促進運動訓練的品質和效果。事實上,這項規定允許運動教練積極參與相關專業課程,進一步提升其教學和訓練能力,從而提高學生或選手的整體表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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