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全中運期間,執委會應依運動禁藥管制辦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運動禁藥管制之教育、宣導及執行工作。
  2. 參加運動競賽之運動員,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除依運動禁藥管制辦法及運動禁藥相關管制規範規定辦理外,並撤銷其參賽資格,已參賽者,撤銷其成績及獎勵。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