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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 1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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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中運
期間
,執委會應依
運動禁藥管制辦法
及其相關
法令
規定,辦理運動禁藥管制之教育、宣導及執行工作。
參加運動競賽之運動員,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除依
運動禁藥管制辦法
及運動禁藥相關管制規範規定辦理外,並
撤銷
其參賽資格,已參賽者,撤銷其成績及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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